• 2009-06-17

    关于帕累托改进 - [评古论今]

    版权声明:转载时请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和作者信息及本声明
    http://freedelta.blogbus.com/logs/41121018.html

    关于帕累托改进

    前一阵在中国经济学人论坛看到下面这样一个对话:
    ==========================================
    请问:损害小部分人但能够使另外的绝大部分人利益增加的情况属于帕累托改进吗?
      
    回答:把楼主暴打一顿,我们大家都很开心.你觉得属于帕累托改进吗?
    ===============================================
      
    可能多数人觉得无缘无故把人暴打一顿太不对了,以至于没有人看到这个问题还有进一步深入分析的可能性。

    比如,如果征求楼主意见,问其是否愿意让大家暴打一顿,事后给予一定补偿。如果他愿意,暴打之后,大家很爽,他自己拿到急需的钱感觉也很爽以至于忘了被打的不爽,拿到补偿的爽的程度超过了被打的不爽的程度,也就是二者相减,爽的程度还有盈余。那么这应该也符合帕累托标准。
      
    其实上面的假设叫做补偿原则论。
      
    如果受益者能够在事后补偿小部分人的损失,且补偿超过受损者的损失,那么这个过程可称为潜在的帕累托改进。又称新帕累托标准。
        
    卡尔多,希克斯等新帕累托学派探讨了由于经济变化而处境改善的人(受益者)能否补偿那些处境恶化的人(即受损者)。如果一个特定的改变使得受益者的福利增进很大,以至于在完全补偿了受损者的福利损失后尚有剩余,那么基于帕累托标准,这一改变就是一个潜在的社会福利增进。


    收藏到:Del.icio.us